店裡這幾年來遺失不少東西,從吃蛋糕的小湯匙,到我們擺設在窗檯邊中吧檯上的創作陶瓷器皿,小至茶杯,中型茶碗,大至有如手球般大的花器,甚至我們擺在洗手台邊,由整顆黑石鑿出來的小水盤,這些器皿,跟胡同都有著深厚的感情,還有CD、寄賣的筆記本。雖然生氣,但也無奈。

    但上個週末,在店裡遺失了一樣東西,讓我真的生氣,而且非常非常生氣。竟然,有人把別的客人的鞋子穿走了。原以為是穿錯了,結果,經過了一星期,沒有人把鞋子送回。

    店裡的東西不見了,除了生氣,還有一種被侵犯的不潔感,尤其在一些器皿接二連三的不見時,那種感覺極度的不舒服。

    我們將這些優秀的作品擺在隨手可取的地方,是一種信任,不表示它們就可以隨手被『取走』。就像鞋子擺在那裡,不表示他們可以被隨便穿走,尤其是穿走鞋子的人,我想問:你連自己的鞋子都帶走,是要失主光著腳離開嗎?這種事你也做得出來。(一連串的髒話跟詛咒消音)

    我想跟做過這些事情的人說:我不管你有多風雅,識貨或不識貨,賊就是賊,當你們未經同意帶走店裡的東西時,同時一點一點地奪走了我們對人的信任,也玷污了這些作品,更毀了自己的人格。對於穿走別人鞋子的人,你的行為最下做,當你有一天必須赤腳走過地獄之火時,希望你記得原因。

    前幾天看到一篇新聞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121/5/1z7lm.html,我想,對於上述的人,就把畫面裡的那句話送給你,也希望你這輩子都不要再到胡同來了,因為胡同不歡迎這樣的人。(灑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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